装修合同上面没有写工期(业主有权解除装修合同)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装修合同上面没有写工期,业主有权解除装修合同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目录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装修合同怎样才是有效的房屋装修合同书如何写有效签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装修合同上面没有写工期,业主有权解除装修合同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2. 装修合同怎样才是有效的
  3. 房屋装修合同书如何写有效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的前提就是:签装修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消费者在装修之前来到家装公司的时候,要了解的注意事项很多:有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于装饰材料的、关于设计的、关于售后服务的、关于投诉方面的、关于装修合同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如果心里没底,就尽量不要急于签装修合同。

先了解一些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另外,如果这家装饰公司谈判过程中频繁地变换谈判人员,就应该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人员流动,签装修合同就应该更加谨慎。

以下是一些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在签装修合同时第一个注意事项就是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第二个合同注意事项是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中期款:一般装修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第三个也是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业主最容易遗漏的一项,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修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4水电费用,这一项是装修合同中最易被装修公司利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装修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5按图施工:在这一注意事项中,业主一定要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6保修条款:在签订装修合同中这一项一定要仔细审查,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装修合同中写清楚。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另外:1多谈条件:所有的装修合同都有商量的余地,你可以尽量多谈一些你对合同细节条款的要求,只有你够坚持,就能多争取利益。

2侃价:每个设计师都有一定的打折权利,为了签单,如果你强烈要求,都会适当的有优惠。

签装修合同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装修合同怎样才是有效的

装修合同怎样才是有效的。有效装修合同应具备以下四点。

关于工程预算

装修的工程预算,目前正规装饰公司交给客户的一般是比较完整的。一份根据客户的要求做出来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参考材料等等在内的关键项目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缺陷。

但是,有的客户反映,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时常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客户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在这里建议大家,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关于设计图纸

很多装修的**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客户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合同文件

一个比较完整的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当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客户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许多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厂房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

装修合同是我们在装修后,出现问题找装修公司负责的唯一凭证,我们需谨慎签约。

房屋装修合同书如何写有效

1、合同主体要明晰:

房屋装修合同书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自己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6、材料供应的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7、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根据此规定,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将上述两个标准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标准。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除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外,还应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装修合同的概念和作用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文章分享结束,装修合同上面没有写工期和业主有权解除装修合同的**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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