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法规-住建部门如何对竣工验收监管

2.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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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房屋验收法规,住建部门如何对竣工验收监管?

1.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3.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检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

4.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房屋验收法规-住建部门如何对竣工验收监管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军事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管理主体)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并直接管理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其他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备案时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城区范围内的工程,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备案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规划认可文件)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应当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包含小区道路、配套绿地)的实施情况及结论;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当载明分期实施的内容及结论。

第七条 (竣工验收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后,方可进入备案程序。

第八条 (文件验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备案文件进行验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收讫,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备案专用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重新验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条 (备案效力)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必备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养手续时,应当提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十一条 (逾期备案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擅自使用的责任)

建设单位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虚假备案的责任)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竣工验收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由本级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农民自建住宅)

农民自建住宅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解释机关)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2年退耕还林验收办法?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粮食和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50公斤;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粮食和现金补助年限,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按每公斤1.4元折价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和现金由**财政承担。

在粮食和现金补助期间,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退耕还林后,必须继续在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由县或乡镇统一组织。

国家在下达年度计划的同时,核定各省的粮食补助总量,并下达到各省。对退耕农户只能供应粮食实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

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的调运组织由省级**负责,原则上以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商品周转粮为主,必要时可动用地方储备粮或申请动用**储备粮。粮源缺口较大时,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当地**要统一组织粮食的供应,就近调运,组织到乡,兑现到户,减少供应环节,降低供应成本。

粮食购销企业按顺价销售、不发生新亏损的原则供应粮食。农业发展银行据实收回贷款后,应适当返还粮食企业合理费用。粮食调运等有关费用,由地方**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转嫁到供应粮食的企业和退耕农户。

交房条件及验收规定?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对于买房者来说,验房才是比较重要的部分,关于验房需要关注的几点:

1、看墙壁

查看墙壁是否有裂纹;是否有空鼓起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下过大雨后的第二天到房子进行验房,查看房子是否有漏水渗水的现象。

2、 验水电

验电线,除了看看是否通了电外,主要看电线是否符合国标质量。再就是电线的截面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来说,家里的电线不应低于2.5平方,空调线更应达到4平方,多数土建的电线会差一个等级。

3、验厨卫的防水

说实话,防水还是比较重要的!目前交付的房子,有一些事先已经声明没有做防水,这就需要装修做了。如果在交付时已经做了防水,而业主又不打算重新做,那就不得不对防水质量做出验证。

验收防水的办法是:用水泥沙浆做一个槛堵着厕卫的门口,然后再拿一胶袋罩着排污/水口,再加以捆实,然后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房屋厕卫的屋顶。主要的漏水位置是:楼板直接渗漏;管道与地板的接触处。

4、 验排水/污管道

尤其是阳台之类的排污口,验收时,预先拿一个盛水的器具,然后倒水进排水口。看看水是不是顺利地流走。

还有一种情况,不过就与验收没关了。那就是看看排污管是否有蓄水防臭弯头。防臭地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此外,还要检查下下水道内有没有杂物,因为在工程施工中,有一些工人在清洁时往往会把一些水泥渣倒入排水管,如果水泥较大,那就会在弯头处堵塞,造成排水困难。

5、验地平

测量一下离门口较远的室内地面与门口内地面的水平误差。测量出全屋的水平差度。如果差异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3厘米在可以接受的范畴。如果有激光扫平仪,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6、验层高

把尺顺着其中的两堵墙的阴角测量(这是比较方便放置长尺而不变弯的办法),你应该测量户内的多处地方。一般来说,在2.65米左右是接受的范围,但如果房屋低于2.6米,那么就得考虑了:

1)减少总承重,这样基础部分的成本就可以节约一部分。

2)虽然一层只减了10公分左右,但是总体算起来,成本节约也是很多的,尤其对于成片开发的住宅区。

3)在一定的高度中,降低层高可以建设更多的层数。

7、验门窗为主

验收的关键一点是验收窗和阳台门的的密封性。窗的密封存性验收最麻烦的一点是,只有在大雨天方能试出好坏。但一般可以通过查看密封胶条是否完整牢固这一点来证实。阳台门一般要看阳台门的内外水平差度。

除了以上的注意点,建议业主自己可以找专业的验房公司到现场进行验房。

三、发现以下六种情况可退房:

在验房收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六种情况,购房人则可以提出退房,甚至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且并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

3、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

4、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不含3%);

5、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不合格;

6、购房者银行借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房屋住改非怎么办理?

房屋住改非是指原来是非住宅用途的房屋转为住宅用途。其办理流程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审批后,便可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作时应向当地规划、房地产等部门咨询。

另外,房屋改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所有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及防火、环保等要求,且应由持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士完成。

最后还要办理相关的验收手续,确保房屋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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